波特蘭警察局無人機執法 引發民權團體擔憂

編譯/鄭智懷

波特蘭警察局(PPB)在本月稍早獲准展開為期一年的無人機執法項目,以增強在重大事故現場等情況的監控能力。不過,此項執法模式卻也引來民權團體如Portland Copwatch的批評,認為人民的公民權利將因此受到侵犯。

據悉,波特蘭市議會在早前即批准並撥款8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243萬元),用於當地警局購買十數個新的無人機系統。而波特蘭警察局先前在2019年-2020年年度購買,但卻因交通部門預算刪減而未曾使用的無人機也將加入本次獲准執行的執法項目。

波特蘭警察局(PPB)在本月稍早獲准展開為期一年的無人機執法項目,以增強在重大事故現場等情況的監控能力。不過,此項執法模式卻也引來民權團體的批評,認為人民的公民權利將因此受到侵犯。示意圖:RF123

波特蘭警察局Chuck Lovell強調,無人機有助於減少警員停留於事故現場,以及最大程度降低重大事故發生對一般民眾生活所造成的不便。

根據波特蘭警察局規劃,在此次為期一年的試驗項目中,無人機將在兩個月後開始用於執法行動,並優先配給給交通與爆炸物處理部門使用。

然而,Portland Copwatch成員之一的Marc Poris在3月底於市議會上抨擊,波特蘭警察局的無人機採購與使用具有「先買再考慮解決方案」的弊病。他認為,當地警局未來使用無人機執法可能會侵犯公民權利,進而導致人民心理與精神健康問題。

波特蘭警察局警佐Jim Defrain對此表示,無​​人機不僅不會用於一般監視行動,還將依造比俄勒岡州法規更嚴格的標準執行無人機操作,避免警方濫用。除非在萬不得已,例如某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才可能用於監視群眾或特定人士。

資料來源:Drone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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