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搜尋、定位和訊息相關紀錄  可能成為法院審查「犯罪」證據

美國最高法院於6/24推翻了數十年來保障女性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目前已經有約20幾個州限制墮胎行為;而此案也衍生出另一層面思考,有人開始擔心科技公司所掌握的資料將會成為司法審查證據,例如近期就有一名婦女因為在網路上搜尋墮胎藥,因而被密西西比州的檢察官指控二級謀殺。

示意圖/123RF

不少倡議者提出警告,認為科技公司從用戶身上所取得的搜尋紀錄、定位和訊息相關紀錄都將可能成為法院審查時的「犯罪」證據;已經有參議員提出有關聯邦數據隱私的立法案,希望禁止數據經紀人出售或是擅自傳輸定位和健康數據,以保障消費者的敏感數據。

刑事偵查的數位化,將涉及證據取得的正當性、證據能力以及國家機器對於社會控制與監控手段的擴張;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財物」不受「無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權利,並要求只有合理根據才能發布搜捕令;不過這些保障的效力並無法限制政府在調查時獲取個人的數位資料,因為要拿到搜捕令,合理根據是極低的門檻。

數據隱私專家Shirin Mori表示對科技公司來說最好的辦法是,在有人透過傳票或是以法律名義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時不持有這些數據,凸顯了人們使用免費服務所陷入的隱私危機,這些數據作為享受免費服務的成本,最後反而成為對付自己的手段之一。(記者/白水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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