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4不會 防歹徒以「國民法官」為由詐騙

臺灣司法改革「國民法官法」將於明年1月實施,使不少民眾對「國民法官」這職位,感到躍躍欲試,不過如此意願,竟成詐騙集團的新手法,為避免國民法官成詐騙幌子,司法院與警政署舉辦「國民法官反詐騙記者會」,期許民眾牢記,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加入LINE群組、提供保證金、提供存摺或提款卡、操作ATM等「4個不會」,預防該類型的詐騙方式。

想成為國民法官得先府合3種資格。圖片來源:司法院

司法院表示,「國民法官」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共同審判的制度,想成為國民法官得先符合3資格,分別是年滿23歲、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國民法官雖無法律背景,但可借重不同生活經驗、價值經驗、法律情感,使司法審判更透明,創造司法專業與外界的對話。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指出,國民法官並非符合資格、主動報名就能擔任,還得透過多重選拔,法院不會規定已成為國民法官的民眾,得加入LINE群組、提供保證金、提供存摺或提款卡、操作ATM,「希望大家熟記這4個不會,別被詐騙集團給騙了。」

刑事廳廳長彭幸鳴介紹,不同於令人畏懼的法院通知書,法院通知國民法官,會用「書面、掛號或雙掛號信函」的方式寄發,「跳脫過往公務機關制式書函格式,國民法官的通知書會以合乎直覺、美觀具親和力的排版,簡單易懂的文字,設計出信封、簡介、調查表、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讓民眾容易理解制度內涵、願意參與審判。

法官陳思帆說明,國民法官制度是希望廣納多元意見,因此遴選階段與擔任國民法官,除有1500元、3000元日費,還有交通費,「若民眾因參與審判而有經濟上的困難,也可申請預借費用。」就擔心詐騙集團會利用這點敲詐,叮嚀民眾不要「依指示」到ATM前操作,有任何疑惑,可向各地方法院專責窗口諮詢,及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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