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替役男用人單位可供額外薪俸與津貼?各階受薪規定一次看!
記者 / 孟圓琦
114年度的研發替代役實施員額2600人,目前正如火如荼地受理役男報名事宜,報名受理截止將至6月24日。然而當研發替代役男們,在兵役期間貢獻專業所長之際,在各階段的受薪規定、幅度,甚至於加班費的標準和依據,也都是役男們所關注的要點。
用人單位能否另行發放福利津貼?
按替代役實施條例第8條之規定指出,研發替代役役男在第1及第2階段,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之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將比照國軍義務役軍官士兵標準發給,因此薪俸、地域加給與主副食費部分應依此規定發給。
役男各項福利、激勵措施,除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所規範之法定項目,如出差費、加班費,或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必須辦理的項目外,用人單位另可依市場機制及單位人事政策、預算情況,考量提供役男各項福利、激勵措施,其給付標準由用人單位自訂,並訂於服務契約。
用人階段可於役男第二階段供額外薪俸?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第2階段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除替代役實施條例另有規定者外,與一般替代役相同,適用替代役實施條例之相關規定,本階段已給予薪俸、主副食費、住宿及交通津貼,用人單位可制定激勵措施機制,對於表現優異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給予獎勵。
研替役男於各階受薪規定一覽
階段 | 待遇 | 支給單位 | 權益 | ||
第1
階段 |
比照二等兵月薪俸(6,780元) | 內政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 1.適用替代役實施條例之定。
2.採計為服役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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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成功嶺辦理訓練期間,由訓練單位統一開伙。
結訓後就主副食費、住宿及交通津貼部分,比照第二階段待遇,按實際服役日數占當月日數比例核算發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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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階段 |
學歷 | 碩士 | 博士 | 1.除役男工作時間、請假休假、加班等內容事項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外,適用替代役實施條例關於一般替代役役男之規定。
2.採計為服役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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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 | 12,310
(比照下士) |
17,950
(比照少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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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食費、住宿及交通津貼 | 12,905 | 12,905 | |||
每月實際支給
小計 |
25,215 | 30,855 | |||
年終獎金 | 1,539 | 2,244 | |||
保險費 | 2,944 | 2,944 | |||
醫療補助、生活扶助、撫卹慰問 | 444 | 444 | |||
享有權益
總計 |
30,142 | 36,487 | |||
第3
階段 |
役男與用人單位間具僱傭關係, 役男與企業(或單位)依契約自行雙方約定。 | 用人單位 | 1.有關勞動條件及保險事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採計為用人單位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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