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替役男能否在入營前先到單位上班?役期結束後能否留任?
記者/李琦瑋
內政部宣布,2025年研發替代役將在1月15日開放申請,台積電、聯發科、漢翔航空等知名企業皆有研替職缺,吸引許多碩博士生爭相卡位、盼進入理想企業,而研替役男需抽籤決定入營先後順序,以致有些人在畢業後到入營前,會有一段空窗期,若不想浪費時間等待,是否可於入營前先至用人單位上班?此段時期能算入役期嗎?又役期結束能否留任原單位?
役男可否於入營前先至用人單位上班、可將此時期算入役期嗎?內政部說明,役男入營前尚不屬於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身分,非屬主管機關(內政部)約束範圍,役男及用人單位可依雙方雇用協議自行決定。
內政部強調,研替服役期間是自役男入營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當天起算,因此,入營前先到用人單位上班的這段期間,不能列入服役期間計算。
役期結束之後能不能繼續留任該單位?若在用人單位(公部門或私部門)服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期結束之後能不能繼續留任該單位?內政部表示,役男服役期滿後,用人單位可依該役男服役期間的工作成果、績效等表現,自行依各單位用人需求及政策,留任符合用人單位期望的役男繼續服務。
至於在公部門單位服役,內政部提到,服役期滿後,除依前述役男表現評估外,若有要求留任者須具備公務人員資格者,則需要具公務人員資格的役男才有留任機會。
若服研替期間,經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能否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到服役期滿呢?考選部釋疑指出,「服研發替代役期間,若經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得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至法定役期期滿為止;若經增額錄取,得申請延後分發,惟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發任用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針對退役證書核發時間及服役期滿的作業方式,內政部表示,役男於第三階段服役期滿後(扣除可折抵的役期),才能核發其退役證明書,其服役期間仍屬替代役役男現役,惟不屬現役軍人身份。
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於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前3個月,造具退役名冊,函送主管機關核定;主管機關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7條第5項規定,製作替代役退役證明,於服役期滿時,由用人單位轉發所屬役男。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梁庭瑄表示,雖然研替役男在入營前先到單位上班,不列入役期,但可以填補等待新訓的空窗期,也能提早適應企業文化及工作內容,累積職場經驗,未嘗不是一件好事;1111人力銀行也提供最新研發替代役的熱門職缺、申請懶人包、讓你不用再到處找資料,一站就能得到研發替代役Offer,更多研替相關職缺及資訊請上1111研發替代役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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