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動車有好康 免牌照稅到114年

為讓市民呼吸好空氣,台中市政府訂定「藍天白雲行動計畫」,從要求中火減煤、燃煤工業鍋爐退場、汰換老舊機車、推動電動公車及iBike三倍增,到推出市民限定雙十公車優惠,以具體作為逐步改善空污。為減少移動污染源,市府也持續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因此將電動車的免徵使用牌照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希望多管齊下,打造低碳好生活的優質城市。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在市府與市民共同努力下,台中市空氣換新已見成效,台中市今年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首度低於國家空氣品質標準,創下16年以來歷史新低,改善程度六都第一。

台中市政府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期間延長至114年底。(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市府積極推動各項減碳及空污改善行動,如推行綠色交通,鼓勵民眾換購電動車以減少移動污染源等,目前電動車數量已從市長盧秀燕上任時的2.3萬輛增加至8.5萬輛,成長超過3倍,對於減少移動污染源,改善空污已有具體的效益,因此將電動車免使用牌照稅期間再延長至114年。

沈局長指出,購買電動車除可免使用牌照稅外,還享有免貨物稅、免燃料使用費及換購補助等優惠,呼籲民眾多使用環保低污染的電動車輛,共同守護空氣品質,讓台中空污減量,守護市民健康。

同時,地方稅務局也指出,根據財政部發布解釋令,自111年7月1日起,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於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光電設施,非屬房屋稅條例規定之房屋稅課徵範圍,提供民眾參考。(記者/白水堯)

瀏覽 2,276 次

覺得不錯的話就分享出去吧!

發佈留言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