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壓倒性多數批准兩項科技法 具里程碑意義

歐盟尋求在網際網路「蠻荒西部」建立秩序,為此歐洲議會今天批准具里程碑意義的兩項法律,將更嚴格監管大型科技公司並遏制網路上非法的內容。

歐洲議會議員(MEP)以壓倒性多數批准重點在於結束科技巨頭壟斷行為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最終版本,以及加強審查和懲處網路平台存放違禁內容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

這兩項法律的主要支持者、德國籍歐洲議會議員史瓦布(Andreas Schwab)表示:「透過這一包裹式立法,歐洲議會開啟了科技監管的新時代。」

DMA將對谷歌(Google)、Meta(臉書母公司)和蘋果(Apple)等科技企業產生重大影響,這些線上資訊「守門人」現在必須按一份該做和不該做的清單做生意,這是為確保較小的競爭對手能夠生存。

DMA法案條文以588票贊成,僅11票反對,31票棄權獲得通過,顯示政界所有各派對科技巨頭的巨大擔憂。

All EU Flags in front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Flags in front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Strasbourg, Alsace, France

DSA則將針對更大範圍的網路參與者,旨在確保對那些未能控制仇恨言論、虛假訊息和兒童性虐待圖像的公司面對真正的後果。

丹麥籍歐洲議會議員夏爾德莫斯(Christel Schaldemose)稱,數位世界的發展有點像西部電影,「過去沒有真正的遊戲規則,現在鎮裡有了新警長」。

DSA也以539票贊成、54票反對和30票棄權輕鬆通過。

兩項法律現在皆需要歐盟27個成員國最終批准,這應該就是走個過場。此前的立法過程曾面臨科技公司的遊說以及有關言論自由程度的激烈辯論。

現在一大問題在於執行,有人擔憂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缺乏有力手段施展其新權力。

歐盟負責內部市場業務的執行委員布勒東(Thierry Breton)淡化這個問題,堅稱負責執法的團隊和各國監管機構共同合作,可以勝任這項任務。他說:「實行DSA和DMA之前以及之後,會有差別。」(譯者:楊明暐/核稿:陳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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