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修正草案擬廣告實名制 杜絕網路平台成投資詐騙溫床
記者/陳士勳
為了杜絕網路投資詐騙,金管會所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修正草案,行政院日前也已通過該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強調,制定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及「下架機制」重要性,「這對抑制網路投資詐騙案件發生,提供國人更安全的投資環境,有其必要性。」
行政院日前通過證券法修正草案盼打擊網路投資詐騙。示意圖:123RF
金管會說明,該草案增訂第70條之1,清楚明定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等業者,不得從事廣告行為類型、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廣告,並應載明刊播者及出資者相關資訊,及前述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違反規定的廣告,應下架並與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金管會認為,近年網路投資詐騙猖獗,且常在網路平台投放不實投資廣告方式,藉此吸引民眾,使網路平台成犯罪溫床,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之修正,可促使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職責。
陳建仁呼籲,目前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金管會務必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同時請各相關部會協力合作,共同打擊投資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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