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相關公職未符合數位部需求?考試院:針對約聘送審修正草案
數位發展部自成立後,其人員聘用採約聘方式,一直飽受不少立委質疑,考試院銓敘部長周志宏今日表示,現行《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針對該議題,可能解釋得還不夠明確,會在研擬如何讓該條例更加完善,預估明年將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更坦承,現今通過資訊類科國考的人員,難以執行數位部業務,而給予徵才上的彈性。
針對數位部過半員額,擬用約聘方式,劉建忻說明,公務人員任用以「國家考試」為原則,「過去是如此,未來也不會變。」但某些部會有「特殊專業」需求,「像數位部需要具資安證照,與專業背景的人才。」則會給予多元進用空間,「雖然國家考試包含資訊處理類科,可是現今通過高普考的資訊處理類科人員,僅能負擔政策與行政規劃工作。」無法符合數位部的需求,若能給予數位部人才雇用的彈性,可彌補國家考試的不足,也鼓勵資訊類科錄取人員,接受資安專業訓練,並考取相關證照。
劉建忻強調,數位部進用「約聘人員」設有限制,譬如需有資安證照、擁有一定業界經驗等,也有遴選委員會進行審查,「僅管組織法給予數位部300名約聘人員,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會一下子核定太多員額,而且據了解,實際招募也不是很順利,員額並不是很高。」也提到現行國家考試制度仍有改善空間,「會與相關部會討論,是否新增資安類科,且將資安考試成績納為徵才考量。」
銓敘部長周志宏指出,早在2010年,銓敘部已提醒各機關新聘人員,宜採公開徵選,「不過現行《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過於簡陋,未來將進一步研修,讓規定更加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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