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法上路 3C電子產品要「可換電池」加強回收
記者/竹二
歐盟對於電子設備又有新的規定了!歐洲議會上週通過一項修訂法案,將規定3C及可攜帶消費性電子產品必須能讓消費者輕易移除,或是更換電池,並強化廢電池的回收,藉以減少廢棄物與環境污染。
歐盟在去年底確認自2024年12月28日之後,將強制要求歐盟境內銷售的小型消費電子裝置必須以USB-C作為充電介面設計,上週又通過關於電子設備、電動車及工業用電池產品生命周期的改革條文。
據了解,新法修正案是歐盟2020年啟動的Green Deal行動計畫的一環,以減少電子廢棄物為目的,其中一項措施就是推動電子產品消費者的維修權(Right to Repair)運動,促使廠商生產可以讓消費者更容易、更低成本自行維修的電子產品。這次新法修訂涵蓋電池從設計、生產到和廢棄物管理的活動,明定電池的生產、包裝及回收指引,並頒佈電池回收量的下限及目標時程。
根據新法的規定,未來在3C或是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設計上,要能讓消費者可輕易移除和更換電池,方便其DIY操作。此外,歐盟更針對小型電子設備的廢電池制訂嚴格的回收目標,希望今年內回收量為45%,並在2027及2030年提升到63%及73%,且所有電池不論類別、成份或來源,消費者都要可以免費交由製造商設立的回收站點進行回收。
這項新法不只3C產品的電池,也包含輕量交通工具(電動單車、機車)的電池、電動車及工業用電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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