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通過新核能法案 取消核反應器運轉60年限制
編譯/鄭智懷
日本內閣在本周稍早通過新核能法案,允許商業核電廠的運轉時間延長,突破自2011年福島核災以來,相關法規規範反應器運轉年限為六十年的限制。各界認為,此舉是該國近年來核能復興計畫的重要一環,旨在解決溫室氣體排放與促進能源安全。同時,也正式代表日本核能界再度迎來新的一個轉捩點。
根據最新通過的法案,日本核反應器在服役三十年之後,每十年可以提出一次延役申請,並且沒有申請次數的上限限制。
相較之下,在2011年福島核災之後醞釀,並於2013年制定的舊制核能安全規範,則允許反應爐營運四十年之後,可向主管機關提出一次延役申請─上限為二十年。
對日本核能產業而言,2011年福島核災事件無疑是發展的分水嶺。在該事件之前,核能供應全日本約三成的電力來源。此後年年下降。根據國際原子能總署統計數據指出,在2021年的日本總發電量中,核能發電比例僅占7.2%。
另一方面,日本原子力工業論壇(JAIF)的研究指出,核能營運商在過去十年向監管單位提交27座反應器的重啟申請。最終只有17座反應器通過安全檢查,且僅有其中十座反應器恢復運轉。
不過,在岸田文雄上台後,日本核能發展出現新氣象。2022年12月,該國內閣開始推動新核能政策,其中包含加快重啟反應器、延長願轉年限,以及開發下一帶新型核反應器的腳步,以求因應氣候與能源安全問題。2023年2月,新核能政策雙雙獲得內閣及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批准,成為本次核能法案通過的基石。
資料來源:Nu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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