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批准新核能政策 地方支持恢復核電廠興建

編譯/鄭智懷

在俄烏戰爭爆發後,全球急遽上漲的能源價格促使日本開始思索變革於2011年福島核災而制定的廢核政策。本月(2月)稍早,日本內閣正式通過新能源政策,其中包含允許核電機組運轉可逾60年,以及重新開放新核電廠的建設。而過去同樣反對發展核能的日本輿論風向也出現改變,譬如青森縣的地方代表已敦促政府恢復當地核電廠建設。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本次日本內閣正式通過的能源政策以核能與再生能源的使用為主。整體政策規劃是基於內閣在2022年年底於首相官邸的「綠色轉型」(GX)執行會議所達成的未來能源政策共識上所作的進一步發展。該政策將在本次議會會期提交國會審查與通過。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本次日本內閣正式通過的能源政策以核能與再生能源的使用為主。是基於內閣在2022年年底於首相官邸的「綠色轉型」執行會議所達成的未來能源政策共識上所作的進一步發展示意圖:RF123

根據規劃,內閣的十年綠色開發計畫預計耗資150兆日圓(約折合1.14億美元),並透過發行20兆日圓(約折合1,520億美元)的債券為能源轉型籌募部分資金,促進脫碳項目的投資。

在核能方面,新政策目標在2030年開始新一代核反應器營運;允許反應器的使用總壽命計算排除檢查、大修等停機時間,使運轉年限可以拉長至60年以上;政府可以投資比傳統核反應器技術更安全的新式核反應器,並且可以在已退役的核電廠廠址興建之。

此外,新政策還納入中央負責核能發電所產生的高階核廢料的處置。

除了中央政策的改變,日本地方過去反核的態度也出現軟化。青森縣大間町町長野崎尚文在接受採訪時指出,當地核電廠在福島核災後不久即停止所有建設活動,使得當地經濟發展停滯,政府應盡快重新恢復核電廠建設。

資料來源:Nikkei AsiaNu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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