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電商下架不符規定雷射筆 經濟部:有危害健康風險

記者/陳士勳

由於雷射筆使用風險高,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保護「雷射筆」使用者的安全,規定未符合檢驗規定之雷射筆商品,銷售者不得陳列和銷售,然而,標準檢驗局於本月,主動稽查網路電商平臺及實體店面,並請電商協助下架不符規定之雷射筆的銷售網頁,若賣家需重新上架,應檢附符合標準檢驗局檢驗規定證明文件,後續上架商品,若不符規定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法規查處。

消基會呼籲業者勿販售未符規定雷射筆。圖片來源: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表示,雷射筆普遍使用於學校教學、公司會議、講演等場合,不過該物品有危害他人健康疑慮,因此自109年1月1日起,針對雷射筆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雷射筆檢驗,期檢驗標準規定:「雷射筆應符合雷射危害等級2(相當1mW)以下之規定」。

標準檢驗局也在111年12月22日起,請求yahoo奇摩、PChome網路家庭、露天市集、樂天市場、富邦momo、蝦皮購物、生活市集及東森等8家國內主要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將不符合規定之商品,予以下架停售或移除該網頁。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於網路選購雷射筆時,應選擇可為消費者安全把關的平臺及經檢驗合格的商品,如發現有不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可向標準檢驗局反映,該局後續也將持續查核,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

標準檢驗局叮嚀,消費者選購及使用「雷射筆」時,應注意「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有無警示標籤」、「禁止兒童把玩」、「勿對準他人眼睛」、「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及「優先選購提供保固服務及投保產物責任險之產品」等8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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