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提媒體議價分潤具體方案 唐鳳:較容易達成
記者/陳士勳
Google今年11月曾邀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文化部等部會官員,探討新聞媒體與跨境大型數位平台的議價,12月再與文化部主管新聞媒體業者對話,數位發展部長唐鳳日前說明,媒體目前傾向2種方案,「報業希望建立議價、分潤機制,電視影音媒體則提出稅法(數位稅)的方式。」數位部也期盼能在2023年第1季歸納出具體方案。
唐鳳先前指出,Google及YouTube為當今最大平台,其次是Meta,台灣媒體現今未像澳洲媒體集結起來反壟斷,想使Google分潤,「數位部會先促進Google、YouTube這2個平台,與媒體的對等溝通。」
唐鳳表示,數位部在12月召開4場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對話會議,並呈報至行政院跨部會小組,未來將進一步與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緊密合作,協助台灣新聞媒體數位轉型與永續營運。
唐鳳認為,上述2種方案,「議價與分潤」和「稅法」是短期內較容易達成目標,「盡量在明年第1季,和跨境大型數位平台提出具體做法。」但「稅法」非數位部主要業務,需回歸國科會主委吳政忠所召集的跨部會會議,探索稅務運用的可行性,「2種方案皆會討論,也不排除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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