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 B2B 軟體中的影音串流產業,背後涉及到我們難以想像的企業間技術合作?|專家論點【Mr.T】
影音串流企業,無論是 Hahow 教育學習類、Netflix 娛樂類、工作用途如企業內訓等類型,終究是面向消費者市場。換個角度,平台供應商所需製作的影內容片與讓消費者使用的平台,要全部從零開始打造所有細節相當困難,細節包含播放器、影片數位保護機制、檔案儲存與上傳管理系統、檔案壓縮技術等等。在消費者平常使用的背後,其實是企業與企業間的相互技術合作、內容授權與工程外包。
B2B 影音創流的合作模式
有別於 B2C 平台的商業模式,讓我們共同來剖析 B2B 影音串流生態系可能的商業模式。
一、平台合作:如 YouTube、TikTok
特性是多為使用者自製的內容,YouTube 就是最典型的 B2B、B2C 兼具的平台,各種各樣的小型 2B 企業商與內容創作者仰賴 YouTube 後台的檔案上傳、直播系統,播放內容。
平常看到木棉花 24 小時不間斷動畫直播、新聞線上轉播、語言教育學習。壞處為越是集中平台,你的掌控權就越小,例如使用者資料、無法定義收費模式等等,也有遇過 YouTube 無故關閉某個數十萬粉絲的頻道,一夜化為烏有。
二、內容合作:如 Hahow、Netflix
Netflix 儘管有自身的影片,很大的片庫更是來自於其他影片商的授權。擅長依靠著巨量用戶的優勢,成功的引進各種內容製作商上架專業製作的影劇,相對於內容提供者需要各種「授權出去」透過二次販賣獲取盈利,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模式。
通常可發現 UGC 使用者自製內容與 PGC 專業製作內容的合作,往往有不同平台合作的模式。
三、技術合作
有的企業懂自己做網站和 APP、內容自製也不擔心,卻是不知道如何上雲、或是影片技術。此時就有專業的公司如 Azure 雲端儲存、CDN 傳播、DRM 影音保護、Player 播放器體驗、AWS 直播串流、Roku 硬體製造,各式各樣的合作塑造的生態系,我們作為消費者其實難以想像。
四、統包合作
就像是硬體廠商的生態 OBM 品牌廠、ODM 設計廠,軟體業也有相似概念,有的企業只出內容、品牌,至於網站、會員系統、播放器技術等所有細節,全部都「外包」給特定一家或是多家公司。至於願意揭露多少品牌合作的地步,就看合約怎麼簽署了。
第三項技術合作偏向甲方立場且很清楚需要什麼資源、或是偏屬某個專業的乙方技術提供者。而第四項統包合作就偏向外包服務公司、或是專屬串流的顧問服務。
結論
希望到這邊能幫助讀者們能更了解一點 B2B 影音串流不同於 B2C 影音串流,有非常大的不同!於 B2C 影音串流,現在的網路時代,多得是「打群架的共造生態系」,運用彼此的優點在市場上生存。
對於我們 PM 而言,知道這些可以更拓展我們思考的維度與深度,不單單只是思考「做產品」,更要思考「市場為何而生」,產生的競合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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