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數位中介法 唐鳳:監理業務不屬數位部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今日被提問是否認同「數位中介服務法」,唐鳳說明,中介法主要是監理非法言論部份,不屬於數位部業務範圍,更不厭其煩說:「我在很多場合,包含數位部揭牌典禮,都說過數位部不做監理、特許,也不會做數位集權的老大哥。」強調數位部是以「教練」角色,協助業者數位轉型。

數位發展部揭牌。圖片來源:1111人力銀行

唐鳳表示,針對大型跨境數位平台,應確保平台有無符合相關的社會價值,遵守常規,而NCC雖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但還處於向外界徵詢草案意見的階段,「NCC也提到會整理相關民間意見,把草案退回到工作小組,重新歸零思考。」先前草案也還未被提及送至行政院討論,因此沒有表態問題。

唐鳳指出,以監察院公布,競選期間政治獻金花費為例,選罷法也限制境外者,不能給予候選人政治獻金,「要符合透明度,不能收國外的錢,前幾年就有人透過數位平台下,幫特定候選人打廣告,等於繞過政治獻金法的規範。」

唐鳳說明,無論國外的規範,來到臺灣就得入境隨俗,遵守當地國家法律,「後來也跟平台溝通,不管國外是什麼樣的規範,在台灣就是要揭露非法收取國外金錢,不能到平台上,就不遵守相關常規。」藉此表達,跨境科技平台還是得配合社會價值,而不是擾亂社會價值、反過來要求配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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