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提「AI資料創新利用法」 目標推動數據創新

記者 鄧天心/綜合報導

數位轉型加速的時代,數據已成為驅動創新和經濟成長的重要資源,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數位發展部次長葉寧近日在立法院專題報告中提出了「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的立法規劃,希望透過資料的創新應用,推動社會進步,並兼顧個人隱私與數據安全。

數位發展部次長葉寧近日在立法院專題報告中提出了「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的立法規劃,希望透過資料的創新應用,推動社會進步,並兼顧個人隱私與數據安全。(圖片來源:Photo by Joshua Sortino on Unsplash,Free to use under the Unsplash License

葉寧指出,數位發展部正在諮詢專家學者,力拚在年底前完成「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這部法規的核心是如何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著作權法的前提下,鼓勵資料的創新應用。

目前,國科會負責起草的「AI基本法」也將在未來成為確保AI發展安全、可信賴的關鍵法規,數發部將協助其制定評測機制,類似食品檢驗的方式,為語言模型設立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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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創新的多元模式與數據公益

數發部的立法規劃不僅局限於法條,還包括數據流通機制的建立,鼓勵資料持有方與民眾在一個合規且安全的環境中,主動參與數據共享,為社會公益與創新應用提供更多資源,隨著國際間對數據開放與資料共享的重視,數發部也參考了國際先進國家的經驗,提出數據公益(Data Altruism)的概念,旨在讓數據持有方主動提供數據,用於非直接營利的社會公益領域。

葉寧強調,數據的創新應用需要跨領域的合作,公共機構與非營利組織應該攜手合作,讓數據成為創新的催化劑,推動數位公民的社會參與,在資料開放政策方面,數發部計畫鼓勵資料持有者,特別是企業與政府機構,主動提供資料供社會使用,並推動數據跨域應用,以達到全民有感的創新參與。

為了更好地實現資料的創新應用,數發部正在建置「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 平臺,這個平臺將讓民眾可以自主下載和管理自己的個人資料,並能夠申請服務,MyData 平臺不僅僅是個人資料的管理工具,還將成為數據流通的一個重要節點,通過數據安全機制,讓民眾願意參與數據的共享,並促進創新應用。

提升非政府組織的數據應用能力

此外,數發部也積極推動數據培力計畫,幫助非政府組織(NGO)和民間機構提升數據思維與應用技能,讓更多組織能夠參與數據的跨領域合作,發展出更多具有公益性質的創新模式。

透過這些數據專家的輔導與跨領域的合作,非政府組織將能夠更好地理解數據的價值,並將其應用於解決社會問題,實現公益與創新的雙贏。

然而,如何在保障個人隱私與資料安全的同時,推動數據共享與創新,仍然是一項龐大的工程,挑戰數發部將需要持續聽取專家學者與民間的意見,推動台灣的數據政策走向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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