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如何看懂工作契約
作者/Hitomy(傳產人資)
不管你是職場新鮮人,或是即將轉職,對於即將進入新職場的人來說,了解和熟悉工作契約,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契約是雇主和員工之間的約定,也有勞動契約、工作合約等其他名稱,但內容皆是以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為主,內容範圍會涉及到工作內容、薪資福利、工作時間等重要事項,對勞、雇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雖然法規並沒有規定工作契約必須以書面的形式來簽署,但是為了日後有疑慮時查證的方便,建議還是須跟雇主達成共識,以白紙黑字的方式來簽署工作契約,會比較恰當。
關於工作契約,有幾項要注意到的部分:
1、契約起訖時間
通常正職、非短期合約制的工作,即為不定期契約,都應該只有契約開始的時間,不應該列出契約結束時間。而契約起始時間,要寫明是「報到當日」,而非試用期滿或其他刻意延後正式到職日之其他日期。若雇主刻意延後契約起始日,這段從你到職起,到合約起始日之間的合約未生效日子,你就不能算是該公司的正式員工,雇主就能刻意閃躲需負擔的責任,例如勞健保加保、勞退金提撥等福利。短期合約工作,即為定期契約,也應該明確列出合約起始日及結束日。因為若是提早解約,雇主須以資遣方式進行,如果沒有明定的合約結束日,那在法律上便無法佐證雇主是違反合約規定了。
2、工作內容與地點
契約上的工作內容,與面試時談定的是否有相符?公司若有一處以上的營業據點,契約上的工作地點,是否與雙方談妥的相同?關於日後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加班意願及職務頭銜,若有涉及變動,是否有寫明需勞雇雙方達成協議?
3、薪資的給付與代扣代繳
工作契約中應該清楚、明確的寫明薪資的發放日,例如每月幾號、第幾個工作天,而非一個粗略的時間範圍。公司代繳扣代繳項目例如:預扣所得稅、勞退金自提、福利津、勞健保個人負擔等,也應該工作契約中詳細載明。
4、薪資與調薪規定
若面試時雙方達成協議的薪資,就應該契約中寫出明確的數字,例如月薪50,000、年薪80萬、保障年薪14個月、各類獎金、加班費、津貼等。公司的調薪依據、每年幾月調薪、調薪幅度等,若是在面試時也有談妥,也應該要在契約中清楚的標示。
5、契約終止
不論是勞方或是雇主、自請離職或是資遣,都必須遵照勞基法及政府相關法令規定的程序,來進行預告及執行。這部分要注意雇主是否有加入與法規不符、用來苛扣薪資的不平等條款。
6、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例如:公司應提供的勞工安全衛生指導與保障,而員工有義務遵守,公司提供教育訓練,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依法需提供職業災害與傷病的補助,而員工必須按照法規提出申請。 看似密密麻麻的文字,其實只要把握三個大原則,就是「合法」、「明確」與「公平」。若是能透過工作契約的內容,確定雇主願意將雙方權益化為明確的契約條款,並經過雙方的簽署,使其具有法律效益,這也能讓我們能更安心的為公司付出,不用擔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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